统一高中及以上学段助、免政策的受助群体,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明确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12类群体,首次纳入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发布,北京市学生资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是针对多学段学生资助政策文件的整合和修订,将现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段的20项学生奖助政策进行整合,调整、新增部分政策,完善预算补报流程,明确资金发放方式,强调专门机构及专职工作人员要求。

与原管理办法相比,此次整合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继续扩面提标,统一了高中及以上学段各项助、免政策的受助群体,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明确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对象及其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低收入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等12类群体,扩大中职学校政府奖学金受助范围至民办中职校,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范围由市属高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扩大至北京地区高校所有生源应届毕业生和外地高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据了解,本次《办法》的出台,从加强制度融合出发,一揽子修订、整合多学段学生资助相关制度规定,对以往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与配套管理制度进行“瘦身强体”,确立了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导意见)+3(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3大系列管理办法)+5(伙食补助、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饮水洗澡电话补贴、马克思主义理论双百奖学金等5项专项政策)的政策架构。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本次修订不仅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的全流程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更对具体的学生资助项目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认定依据,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精准化水平有较强的现实指导作用,对于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奠定较好的制度基础。(记者 常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