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历史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院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座谈。

  党总支书记董丽梅首先传达了学校关于贯彻落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通知,重点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她在领学中谈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鲜明态度,为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指明了方向,对于指导我们的实际工作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实践性。她要求,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刻理解把握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院长肖红松概括梳理了《民法典》内容体系。在学习座谈中提出《民法典》的订立和颁布彰显了中国特色、适应了时代需要、反映了人民意愿,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我们要自觉将民法典作为学院各项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做好学习贯彻与推动实施。同时,就《民法典》条文中与高等教育政策、师生权益保障、高校二级学院事务性工作等密切相关的内容与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交流讨论。

  与会的中心组成员表示,学法用法是学院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与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的坚定信念,学习好、宣传好《民法典》对拓展学院管理思路,提高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志们纷纷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的精神要义,从自身抓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力推进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